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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8-26    部门:    点击:[]

院属各部门:

近接江西省文化厅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度江西省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范围

本年度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面向全省申报,所申报的课题以及研究内容应紧密围绕江西省文化艺术建设实际、亟需开展的研究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涵盖的方向和范围,自行选择、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申报,并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

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

二、申报条件

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重点项目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项目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否则,须有两名同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申报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9月25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项目负责人在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和省社会科学规划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其他项目或其他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其他项目或其他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

3、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三、申报办法

1、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论证活页一式3份。所有材料必须用计算机填写。

2、电子版文档:项目申请书、论证活页、申报统计表(EXCEL电子格式)。课题申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2012年度课题指南》、《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书》(含论证活页)等,在附件中以及科研处网站相关下载中发表,请自行查询、下载。

3、申报时间为2012年9月20 日止,逾期不予受理。请于截止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

  • 附件【show_old.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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