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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江西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2012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赣科发计字[2011]200号)转发给大家。请大家认真阅读该通知以及相关附件,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方式
2012年度各类计划项目均实行网上申报,由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统一受理的方式。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必须使用《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可登录江西省科技厅网址http://www.jxstc.gov.cn查阅),按软件操作要求和有关说明认真填入项目内容,完成网上申报。
2、书面报送。完成网上申报后,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限额的要求,并将项目汇总表(盖章)和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统一报送。
二、计划类别
1、科技支撑计划:(1)工业领域(含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的火炬计划);(2)农业领域;(3)社会发展领域;
2、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1)星火计划;(2)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计划;
3、对外科技合作计划;
4、科技条件平台与人才:(1)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2)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3)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计划;
5、基础计划:(1)自然(青年)科学基金计划;(2)软科学计划。
三、申报要求
本年度的项目申报受理信息系统已对限制性要求进行预设,涉及项目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推荐单位主要要求如下:
1、在研项目总数达到4项者不能申报(包括主持人和参与者),其中,应用开发研究类项目(即: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对外科技合作计划、科技条件平台与人才[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除外]、软科学计划),不超过2项;基础研究类项目(即:自然(青年)科学基金计划)不超过2项。
2、申报人不得将同一(或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科技项目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申报人本年度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
3、申报人须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自然科学基金、人才计划等按自行要求执行,详见《指南》)。
4、研究类计划主要是由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主要是由企事业单位牵头申报。
凡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内资控股企业以及中央在赣单位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鼓励与省外高校和国家级大院大所联合申报。
5、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和推荐。各申报单位、项目推荐单位应按照《指南》(详见附件)的要求严格控制申报数量,严格审查项目申报书,确保申报质量。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进行项目汇总后推荐上报。
6、各类计划的个性要求按《指南》执行。
四、报送要求
1、各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报送到相应的推荐单位,由主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并注明申报单位属地后进行推荐。
2、各项目推荐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的管理,可到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索取用户名和密码。
3、各项目推荐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并填写《项目简介表》及《项目申请书》中的主管部门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统一报送,并同时提交《推荐项目汇总表》(必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未通过系统软件推荐的项目,对其项目纸质材料不予接受。
4、项目推荐后,一律不准修改项目申报材料。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1、鉴于项目申报有名额限制,请申报人须在2011年11月17日下午16点之前将申报项目的题目报送到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将拟报的项目题目汇总后报省气象局审核,审核通过再正式申报。
2、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见附件。附件从“学校网站-科研处-相关下载”中下载。
附件:1、2012年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2、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2012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
201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