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系:
按照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及省教育厅的会议精神,为确保我院“中秋”和“国庆”节放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假期间的安全工作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系要对部门所属人员、学生进行的交通、消防、饮食卫生、旅游安全、防诈骗、防拥挤等方面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要加强人员的内部管理,安排好人员值班,以保证及时处置突发事故。
三、各部门假期前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予以整改;并将检查情况放假前报于保卫处。假期中不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机房的门、窗、电源等要关闭。
四、假期中要严格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外人,回家或外出旅游的学生将现金、电脑等贵重物品和重要证件、银行卡妥善保管。
保 卫 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