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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1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0-04-19    部门:    点击:[]

学院各有关处、室:

根据赣教高字〔2010〕18号文件“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教育厅201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就2011年江西省教育厅201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与资助办法

2011年度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立项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产学研合作项目四类。其中,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1万元左右,主要资助高校青年教师(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0.5-2.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3-5万元,必须是与国家和江西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前景;产学研合作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10万元,一般应依托原省经贸委和省教育厅批准建立的6个产学研合作示范(培育)基地进行申报,主要围绕企业的重大需求开展联合攻关,且必须与企业联合申报。

二、申报项目的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在岗人员,每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 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且未完成者,不得再申报。

3. 对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请勿重复申报。

三、立项查新工作

申报教育厅2011年度科技项目要求进行立项查新。高校教师可自行到省部级以上科技查新机构进行(查新报告一式一份交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也可由教育厅委托“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南昌大学科技查新中心)”统一进行。

四、申报办法

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同时进行的方法:

(一)网上申报

1、各项目申报人员登录“江西省高等学校科研信息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jxedu.ecjtu.jx.cn/),按要求进行注册;按自动生成的用户名和自设密码进入项目申报网页,选择项目类别进行填报;由教育厅统一查新的同时填写《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L25)科技查新委托书》并向学院科研处提交。

2、科研处对本院科研人员填写的“项目申请书”及“查新委托书”进行初审、修改后向省教育厅提交。

(二)纸质申报

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纸质项目申请书,学校盖章后统一报送教育厅。申报一般和重点项目报送《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报送《江西省教育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报送《江西省教育厅产学研合作项目申请书》一式十份。

五、收费要求:

1.2011年度项目评审费收取标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一般项目每项200元,重点项目每项300元,产学研合作项目每项1000元。

2.由教育厅集中查新的项目,查新费收费标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00元,一般项目每项200元,重点项目和产学研合作项目每项400元。

六、申报截止时间:

2010年5月20日,逾期不受理。

项目申报书及查新委托书可到“学院网站∣科研处∣相关下载”栏下载。

科研处

201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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