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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四届教师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4-05-13    部门:    点击:[]

各部门:

省教育厅将开展江西省第四届教师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征集活动,请各部门动员教职工积极参加,并于2014年7月5日之前,将作品交至宣传部。《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四届教师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四届教师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赣教体艺字〔2014〕1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展示广大教师的艺术风采,喜迎教师节30周年,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西省第四届教师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江西省第四届教师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征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教育厅 2014年4月25日

附件:

江西省第四届教师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一、内容要求

今年适逢教师节30周年,以歌颂党、歌颂祖国和歌颂教育事业为主题,反映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抒发广大教师爱党、爱祖国、爱教育的喜庆心情。作品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先进文化导向,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重点颂扬人民教师的崇高使命感、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赞美人民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高尚品德,抒发青少年学生热爱祖国、感念师恩的真挚情感。

二、征稿对象和分组

全省各级各类在校教师。分小学教师组、中学(中职)教师组、高校教师组。

三、项目分类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素描、水彩画/水粉画(丙烯画)。国画、油画的高与宽均不得超过1.8×1.2米,水彩、素描均以半开纸大小为佳。版画作品为四开纸。

2.书法、篆刻作品:各种形式的软笔、硬笔书法作品及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各种形式、题材与内容的摄影作品。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尺寸均为14吋。

4.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包含产品包装、外观设计,室内、室外环境艺术设计,电脑绘画、招贴画、雕塑、陶艺等。

四、奖项设置

按组别分类进行评选,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作品若干。

五、有关要求

1.作品应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和原创性。作品围绕庆祝教师节30周年,反映教育战线的新人新事、蓬勃生机。

2.国画、油画、书法、篆刻作品自行装裱。每位作者一个品种限交一件作品,报送总数不超过二件。每幅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画种、作者姓名、单位、电话。

3.中小学教师作品以设区市教育局为单位、大中专院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填写《江西省第四届教师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登记表》,于2014年7月25日前报送至活动办公室(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设计分院),地址:南昌市昌东大学园区紫阳大道338号,联系人:张运鸿,电话:0791-88123588,邮编:330095,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sysjy@163.com,联系人:罗小玲 0791-88509230,谢莲花 0791-86765205。

4.参展作品版权归属主办单位所有,作者须承诺应征作品不涉及抄袭、剽窃等著作权纠纷;作者按有关法律享有所创作作品的著作权。

5.评选出的部分优秀作品将于教师节期间在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美术展览馆展出,展出结束后,各单位须派人统一将本单位作品全部取回,逾期组委会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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