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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教师参加国培项目(第六批)的通知

时间:2015-06-19    部门:    点击:[]

各系:

为推进学院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赣教高字〔2015〕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在已实施前五批培训项目的基础上,将于2015年6月开始实施第六批高职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院重点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专任教师,一般应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

二、培训项目

1.国内培训:为期4周,主要学习专业领域新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

2.企业顶岗培训:为期8周,重点熟悉相关行业企业先进技术、生产工艺与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

具体项目见附件1。

    三、经费安排

中央财政资金按国内培训5000元/人,企业顶岗培训10000元/人,国外培训30000元/人的标准予以支持,不足部分由学院承担。

中央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之前,由学院全额垫付培训费用。已报名的参训教师,如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所发生的费用由教师个人承担。

四、相关事项

    1.为扩大培训覆盖面,各系可选派教师参加省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其他培训项目。

    2.各系于6月24日下午17时前把报名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见附件3)报教务处。学院审批后,请各参训教师提交培训申请表并登录国家级培训项目网络管理平台,查询具体通知进行网络注册报名(guopei.hvett.com.cn,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专栏链接),全程记录学习轨迹。

    3.相关附件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五、相关要求

此批培训项目为“十二五”期间最后一次实施的高职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各系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培训,并对参训教师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予以适当调整,确保参训教师有充足时间完成学习任务。要加强对参训教师的教育管理,对教师参训提出明确要求,对经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根据有关规定计算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参训教师要服从培训单位的整体安排,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相关制度。要根据国家级培训项目的管理要求,在网络管理平台上做好报名注册、撰写学习日志等工作。要珍惜学习机会,广泛交流、深入思考,培训结束后要根据项目实施做好总结汇报。

附件:1.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第六批)一览表.doc

2.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第六批)预分配指标表.doc

3.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第六批)参训教师报名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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